老师的孩子怎么称呼?
根据国务院《关于建立和实行老师资格制度的若干意见精神》,取得教师资格的人员首次聘用到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从事教育教学工作时,还必须具备一定的条件,经过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的考察录用,并由双方签订聘任合同。聘任合同确立了聘用单位与受聘教师双方的法律关系,规定了双方的权力、义务和终止合同的条件,是明确双方责任、保障双方合法权益的依据。受聘教师在聘任期内,按照聘任合同规定的岗位职务要求履行义务,其待遇,依聘任合同而定。教师法规定,教师的平均工资水平应当不低于或者高于国家公务员的平均工资水平,并逐步提高。建立正常晋级增薪制度。这一规定,是对教师的工资待遇和晋级增薪制度的保证。依照教师法的规定,教师在教育教学、培养人才、科学研究、教学改革、学校建设、社会服务、廉洁从教等方面成绩优秀的,应当予以荣誉称号和物质奖励。对有较高知名度和较大社会影响的优秀教师,由各级人民政府予以记功、发给奖金。教师的退休待遇,按国家公务员的退休办法执行。因此,教师退休以后的各项待遇,包括退休金、福利、医疗待遇等,和国家公务员是同等的,由其退休前所在单位和财政部门按月发给,享受退休前同等医疗待遇。离休的教师,享受同级离休干部的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