婴儿用办护照吗?
根据移民部门的规定,未满18周岁的儿童申办护照,需由其父母双方(或法定监护人)陪同到市公安局移民管理部办证大厅(以下简称办证大厅)当面申请并签名;无法陪同的,应当出具同意出境的意见(具体意见由办证大厅提供格式文本),并由其父母一方(或法定监护人)陪同儿童申请护照。
如果父母双方不同意儿童出国定居,其中一方持派出所开具的与申请人系父(母)子(女)等法定监护关系的证明,以及相关境外移民定居机关的受理通知书、相关证明等材料,可以到办证大厅为儿童申请护照,同时须提交经公证的声明,声明如携儿童自出境之日起一年内未能返回定居地国(地区)的,自愿放弃所申请的定居地国(地区)的永久居留权。
父母双方(或法定监护人)有明确意见表示不同意办理护照的,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不予受理。对于一方提出同意办理,另一方提出不同意办理的,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暂不受理该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