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孩子有继承权吗?
离婚不影响子女的继承权。继承权是基于人身而享有的,是与生俱来的,因此,作为父母遗产的法定继承人,离婚前后,子女享有的继承权始终如一,是不会改变的,我国继承法对这一问题没有特别规定。
继承权不会因父母离异而消失,但在具体实践中,确实因为父母离异影响子女继承权行使的情况。比如,离婚时,一方当事人隐匿、转移、变卖本来属于自己和对方共有的财产,给对方和子女遗产实际减少,使子女继承份额相应减少。再如,被继承人遗留有债务,被继承人生前却依靠对方当事人的收入还债的情况。在这种情况下,当事人可以在办理离婚时即就子女继承遗留的财产和应还的债务,一次性处理好。在离婚时不能处理或处理不了的,待到被继承人遗留的遗产确定下来之后,继承开始,如果在死者生前,对其遗留的债务依靠小对方收入予以清偿,则可以在确定遗产时,对继承财产少分,给予适当补偿,对于隐匿、转移、变卖遗产的,应当不分或少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