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宝四个月可以离婚吗?
题主的描述不完整,我猜测一下看看对不对吧。 1.你们婚后一起买了房子,写了你的名字,你妻子出了一大部分首付和月供。
2.她怀孕了你在外租房,期间没有给过生活费也没有照顾过她。
3.孩子出生之后你依然在外租房,没有尽到做父亲的责任。
4.现在她提出离婚并要求分割你们共同的房子,你不同意。 根据上面的推测来看,这个婚是必须离得呀! 你说的夫妻和睦只不过是表面上的假象罢了,实际上是你不履行做丈夫、做父亲的义务罢了。
如果我是法官的话一定会判决你们离婚并且房子归妻子所有(前提是不考虑买房时的一些优惠政策)。 因为在买房子的时候你并没有出资,因此你并没有房子的产权只能享有居住权而已,而妻子的出资部分可以认定为借款由你返还给你妻子。 如果房屋升值了,那升值的部分应当属于妻子的个人财产;如果贬值了,那么贬值的部分就当做是你的补偿。 至于你所谓的家庭付出,那是毫无意义的。因为你没有对房子进行任何出资,所以无论你怎么说都是无用的,法院是不会认可你的主张的。
根据婚姻法的规定,夫妻双方婚前或者婚后购买的房屋除法律规定外均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所以除非你能证明这套房子是你父亲或者您个人买的否则你就输了。 你觉得法律会支持一个没尽到丈夫与父亲责任的人么? 最后我想奉劝一句,好合好散比撕逼来得划算多了,如果你真的爱她那就主动一点争取孩子的抚养权,这样最起码孩子还能有父爱。 不要像现在的你一样只知道空谈大道理却一点实际行动都没有,男人就应该有担当有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