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学籍怎么查?
凡是在当地教育局划定的学区内有户口,有固定长期住房并实际居住的小学应届毕业生,家长可以给孩子在学区内中学直接办理入学手续。还有几种情况的适龄少年有入学需求,需携带相关证书、证件,由教育主管部门审核后,相对就近安排入学。
1、非本市户籍且居住在本市的务工人员,其子女如需在本市就读初中的,需要到务工所在区教育局指定的地点进行登记并办理相关手续。所需证件包括:适龄少年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本人的在本区务工所在街道办事处开具的居住证明、公安部门颁发的居住证(或暂住证)、就业证明,及其与子女同户的户口本、适龄少年原籍户口本、小学毕业证书(或毕业学校出具的小学毕业证明信)等。区中招办根据登记入学人数和初中学校资源情况,确定所划定学区片的学校和相应入学办法。对于符合条件的非本区户籍且在本区有固定住所的务工人员,其子女可以视作本区居民按规定安排入学。区教育局中招办在7月15日前完成上述人员子女的入学安排工作,为这些学生建立初中学籍。
2、有本市其他区户籍无西城户籍,但本人和父母在西城有实际居住地(有房屋产权证或房屋租赁合同)的应届小学毕业生和要求到西城区就读初中的非本市户籍的应届小学毕业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在小学毕业学校领取、填写《回户口或居住地所在区县初中入学申请表》。西城教育考试中心中招办审核通过后,在6月初将这些学生的《申请表》和《西城区初中入学报名卡》等材料汇总发还小学,学生持《申请表》和《报名卡》到户口或居住地所在区县中招办登记,参加入学。户口或家庭住址在西城区内的小学应届毕业生因家庭住址在区内变动,可在6月初向毕业学校提出申请,在西城教育考试中心中招办审核通过后,根据家庭住址变动后的户口所在片办理初中入学。
3、在初中阶段申请到国外留学的学生,需要在规定的时间内,向毕业学校提出书面申请,经区中招办审核后,开具统一格式的《离市证明》。《离市证明》由学生及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妥善保存,以备将来返京继续就读或报考在京就读普通高中使用。
在西城区教育考试中心中招办审核通过的上述人员子女和在本区小学毕业升入初中后的流动人员子女等,都属于电脑派位的入学范围,需参加在7月上旬组织的初中学校电脑派位。回户口或实际居住地所在区县入学的学生和派位入学学生均须参加由入学所在区县组织的初中体育、艺术、科技特色学校的特长生专业测试,合格的考生,如志愿到该区县的特色学校就读,可按各特色学校公布的招生比例免试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