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孕几个月可以休假?
按照目前的法律规定,女职工怀孕7个月内,若是身体状况不适宜继续工作的,是可以申请休产假的;另外对于晚婚、晚育的女职工来说,还可以额外享受15天的产假。 不过需要注意的是,由于法律只是规定女职工在怀孕期间享有休息的权利,没有明确说明具体可以享受的假期时间,因此建议最好咨询一下当地的社保局看看当地是如何规定的。
当然若是女职工的身体状况实在不适合工作的话,可以申请休长期病假,但是要注意病假的时间不能超过6个月,否则就无法再享受生育保险待遇了。 如果用人单位违法延长女职工的工作时间,导致其流产的,那么用人单位就应当承担一定的经济赔偿。 根据《女工保护条例》第4条规定,不得在女职工怀孕期、产期、哺乳期降低其基本工资,或者解除劳动合同。
若单位因为女职工怀孕而降低其基本工资,或者是辞退女职工的,那么劳动者就可以依法向劳动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根据相关案例可知,如果女职工是在被降低工资或非法辞退后,才流产的,那么在计算经济补偿金的时候,就不能只按女职工被降低的工资标准来计算,还应当包括降低的工资以及应得奖励工资的2/3部分等。
不过要注意的是,上述情况仅限于女职工是因为受到单位变相辞退才会流产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