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个月能用打胎药吗?
药物流产适用于停经49天以内的孕妇,但是妊娠月份小于49天并非绝对能够采用药物流产的方式终止妊娠,是否适合用药还需结合患者的具体情况而定。 由于妊娠早期胎盘尚未形成,胚胎组织与子宫壁连接并不紧密;同时此时绒毛膜滋养细胞尚未大量分泌HCG(人绒毛膜促性腺激素),故使用药物后可以使胚胎组织坏死、脱落、排出而达到终止妊娠的目的。 需要注意的是对于曾患全子宫切除术的病人,因术后存在盆腔粘连等情况,行药物流产后不完全流产率较高,因此此类患者不宜选择药物流产。对过敏体质的患者也应慎重采取药物流产。
在决定进行药物流产前,患者需完善相关检查,包括妇科检查、B超等,以确定是否是正常宫内早孕且无明显禁忌症,并在医生指导下服用药物。 对于怀孕期较长的女性,可能就需要采取引产的方式来终止妊娠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