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岁孩子是儿童吗?

朱余秋朱余秋最佳答案最佳答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 第二十七条 规定,“未成年人是指不满十八周岁的公民”。 十六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属于成年人。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可以独立进行民事活动,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主体。 所以,六岁的孩子不是儿童了。是法定的未成年人。

但是,我并不赞同把18岁以下的人都称为未成年。 因为,18岁以下的人群处于不同的年龄阶段,心理和生理特征各不相同,对事物的认知、认知能力差别很大。 我认为应该把18岁以下的人分为三个年龄段来研究—— 一、0-12岁的少年儿童 二、13-14岁的青少 年 三、15-17岁的青少年 (有些国家把15岁以上的人称为青年,但我还是坚持我的观点)

一、0-12岁的少年儿童 这个年龄段的孩子,心智不成熟,学习能力有限,对自己未来的规划无法做出合适的选择,所以需要家长、学校以及社会给予正确的引导。这个群体的维权意识相对较弱,法律赋予他们的权利很难得到实现。所以,这个群体主要依靠父母、学校和老师的关爱与呵护。

二、13-14岁的青少年的时间相对充裕,身体发育也很快,喜欢结交朋友,对外界事物好奇,爱模仿,但分辨是非的能力很差,很容易受到外界不良因子的影响。这个年龄段的儿童已经具备一定的理解力,可以进行简单的劳动,所以是具有一定经济能力的。

但由于这个年龄段孩子的特殊心理和生理特点,不宜让他们单独外出维权或参加大型的社会实践活动,必须由家长全程陪同。

三、15-17岁的青少年 这个年龄段的青少年,一般正处于初中、高中阶段,学习压力较大,易冲动,爱耍酷,希望得到异性的关注,对性充满好奇。在对待新事物上,容易出现偏激行为。

同时,因为在这个时期,青少年的身体和心理接近成人,所以从法律意义上讲,他们被视为成年。我国法律规定,18周岁以上的人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可以独立进行民事活动,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主体。所以他们可以自己决策一些事情,比如决定自己的兴趣爱好,选择自己的人生道路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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