婴儿如何改名?
改名字是非常普遍的一件事儿,有的人因为名字起得不方便,有的人觉得名字不太好,所以想要改名字,那么改名字有什么方法呢,特别是对于小孩来说,小孩改名是非常正常的,因为有的父母的文化程度比较低,所以起的名字比较丑或者比较难以读出来,所以想要改正,小孩改名字有什么方法呢,下面就为大家介绍一下相关知识。
小孩改名主要通过以下三种方式:
一是子女成年后,自己提出更名,需双方父母同意并持户口本、居民身份证、结婚证书、户口簿、单位证明等材料提出申请,经公安机关审查同意后,即可为其办理相关手续。
二是子女未满18周岁,父母双方离异后再婚,一方子女需要更名的,必须由另一方到抚养地派出所提出更名申请,经民警调查属实后报请县(市、区)公安局审批后,方能办理更名手续。
三是父母离婚或未婚生育子女,孩子跟随单亲家庭抚养长大,现需办理随另一方姓名的,遵循小孩本人意愿,经民警调查核实,公安派出所报县(市、区)公安局审批后,方可办理相应手续。
需要父母双方亲自去派出所提出更名申请,然后经过审查之后,如果符合更名条件的可以予以更改,但是需要在当事人十周岁以上的,需要征得当事人的同意,如果十周岁以下的,则无需征得当事人的同意。
但是如果是特殊情况的,需要更改姓名的,可以由本人或者父母双方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姓名,并且在变更姓名之前需要出具学校同意变更姓名证明以及原姓名曾引起过严重后果或者不良后果的相关证明材料。没有取得相关证明的,派出所不能给予办理更名。
需要准备的材料有:
1、当事人已有身份证号(15位老身份证号码),需变更更正为18位新身份证号码的,需复印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户籍证明专用章,注明:身份证号码变更,原号码15位,现号码18位。
2、户口簿。
3、父母双方结婚证复印件,如离婚需要附离婚证、离婚协议或法院判决书。
4、出生证。
5、学校证明相关证明材料(在校毕业的大学生,需提供学校出具的在校证明;在校高中生或初中生,需提供学校盖章的学籍卡;在校小学生,需提供学校开具的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