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用品包括儿童玩具吗?
这个问题的提法不太准确,因为“品”的定义有些宽泛。从字面上理解,一般指用来做某件事情的东西。生活中常见的“用品”有: 餐具、水杯;厨房里的刀叉碗筷、调味料;洗漱用具(牙膏牙刷香皂);卧室里的床和寝具;书房里用的书桌、文具;以及浴室里的毛巾浴巾等。 显然,这些用品都是日常生活中必不可少的,不能用来玩耍的。 但是,如果仔细思考一下,其实很多我们日常使用的物品都曾经用于其他用途——比如锅碗瓢盆不仅可以做饭做菜,也可以用来游戏玩耍。所以,对于“用品”的概念就应该重新定义了: 我这里提到的“工具”概念跟美国著名设计师威廉·莫里斯提出的“任何能够被使用的东西都可以被称为工具”的观点接近。“日用品=工具+材料”。这样,“日用品”的概念就可以扩大了,除了厨房用品、洗漱用品等,还可以包括玩具、书籍、电脑手机、建筑材料和室内装饰物等等……只要是人需要使用的,都能被纳入“日用品”范畴。
总之,我认为“生活用品”应该定义为:人类日常生活所需的一切用品。它包括三个组成部分,分别是:个人用品(personal care)、家庭用品(domestic utensils)及工农业用品(agricultural and industrial products)。 随着时代的发展,各种新型材料不断出现,一些原来作为工业品或农业品的物品也逐渐变成我们的生活用品: 例如,塑料发明之前,人们使用陶器、瓷器来保鲜食物;塑料发明的最初几十年,由于价格昂贵,只被用于制造生活小道具,如牙刷、勺子等;直到20世纪50年代末,塑料才逐渐成为人们生活中的主角,制作出各种各样的产品: 我们现在所使用的洗衣机、电冰箱、空调等家用电器,在它们的发明过程中,都经历了类似的过程:先作为工业品问世,后被逐步引进家庭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