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年哪个月结婚好?
2018年已经过去了,现在是在2019年,所以这个问题其实已经过时了。不过既然有人邀请我了,我就写一个关于选结婚月份的文章吧(虽然已经过去这么久) 首先,我们通常讨论的是“挑选结婚日期”,而不是“挑选婚礼日期”或者“挑选满月酒日期”等等....一般来说,大家讨论的“结婚”是指“结婚登记”也就是去民政局领结婚证,但是这里我想说的是,结婚除了指登记领证这个行为之外,还应该包括准备和举行仪式的所有时间!也就是说,从恋爱到缔结婚姻关系,时间的长度都应该计入“结婚时间”考虑的范围。 那么是不是意味着,我们在选择结婚月份的时候,要综合考虑这一年里所有的“好月份”呢?考虑到传统上人们对“结婚吉日”的推崇以及不少新人希望婚期选在周末的想法,再加上现在越来越多的新人都选择了旅行结婚的方式来躲避选日子这回事——也就是说他们完全不纠结于“适合结婚的日子”,而是随心所欲地选择一个自己喜欢的日子。
综合这些因素,我个人认为,对于“合适结婚日期”的筛选不需要过分细致严格,只需要考虑以下三个问题即可:
一、有没有特殊的纪念日?比如相识/相遇/相知的日子里,是否有特别值得纪念的?有的话可以考虑作为婚期。
二、是否有特定节假日?比如春节、中秋等传统节日,或者是圣诞、情人节等西方节日,如果打算在这些日子里举办仪式,需要提前一至两年预约!
三、有无特殊气候时间或地理限制?比如是否对海洋/海水过敏?会不会遭遇台风或地震?距离太远的新人会不会因为长途出行而疲惫?
四、最重要的一点,是双方能否协调出足够的时间来筹办婚事?如果其中一方工作繁忙无暇顾及,那就需要另一方做出让步,牺牲自己的时间或是经济成本来让此事进行下去。
如果以上四个问题中,有一方无法达成共识,那就不存在“最适合结婚的日子”,只有“相对更适合结婚的日子”——也就是在新人中做权衡,谁愿意放弃更多,就尊重谁的意愿。 但在这里我要提醒一下,所谓的“相对更适合结婚的日子”往往只是相对的,不可能是一个绝对最优解。并且随着时间的流逝,当年的“最佳日子”可能不再是最优选。因此我主张 新人在决定婚期的时候不要过于执拗于某个具体的时间点,而应该把重点放在“时间段”上面。只要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尽量早一些定下婚期,然后着手开始安排相关的事宜,这样才是最科学的做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