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孤儿童是指什么?
“失孤”指丧失父母,单身一人。 “孤儿”特指父母双亡的孩子(《现代汉语词典》) 但法律上对孤儿的定义是:失去父母的未成年人。也就是说,“失去”的是父母,而不是“丧失”,也不一定是“孤单”、“一个人”。 比如,一对父母双亡的夫妇,领养了一个小孩,这本是合法的爱,但往往不被社会所理解。因为人们会对他们进行这样的想象:你本来有爸爸妈妈,但你爸爸妈妈去世以后,你们无亲无故,所以我来爱你。就像那对领养了300多个孩子的非洲夫妻一样。但他们确实都是合法的爱。
又比如,一个母亲带着两个年幼的孩子,生活很艰难。她唯一的亲人就是远方的爷爷。为了给孩子一个好的环境,她把孩子送回了爷爷身边,自己外出打工。孩子非常想念妈妈,经常问爷爷“妈妈是不是不要我们了?”但这是合法的分离,并不是失去了母爱。等到孩子长大了,自然能团聚。
还有一种情况,是父亲或母亲一方去世,剩下的一方抚养孩子长大。这种情况,法律上也是认可的。 总之,是否“失去”父母,不以年龄和性别为判断条件,而是以死亡或者离异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