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儿童医保如何报销?
1、门诊 普通疾病:门急诊就诊,起付线1800元/年; 在指定的医院(名单见“北京市卫生局网站”查询)就医,费用可以按规定报销(需要社保卡或医保卡)。具体报销比例如下: 急病抢救:在急诊抢救过程中所发生的医疗费用,由统筹基金按实际发生额的90%支付,但最高限额2000元,超过2000元的部分由个人负担。
特别说明:一个年度内,参保孩子门急诊医疗费累计超过1300元的,超过部分按70%的比例报销。也就是说1300元是起步价(1800-1300=500元),超过1300元的部分才是按70%报销,也就是(600×70%)=420元,而此前超出的500元是不予报销的,要自费的。
一个自然年度内,孩子的门急诊报销额度不能超过2万元。超出2万元的费用,需自付。 值得注意的是,以上都是限定在“指定医疗机构”范围内的待遇,如果去非指定的医疗机构看病,无论是否因同一种疾病,之前的报销都作废,须全自费。
2、住院 住一次院按一次住院费用计算,一年内住院治疗第二次以上的,第一次治疗的住院费按50%返还患者,用于冲抵第二次及以后治疗的住院费。
在一个年度内,学生儿童的住院费用,累计超过1300元的部分,大病医疗互助金赔付70%,最高赔付金额不超过2万元。
三级定点医院发生的住院费,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的医疗费用,原则上不再报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