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序有什么作用?

充伟凯充伟凯最佳答案最佳答案

这个问题我十年前想了很久,现在有了一些不同的理解,与君分享 第一个层次,自然语言中很多名词是没有序数的,比如“一条狗”“一只老鼠”等,这些单词在表述时没有先后顺序的概念,但表达的意思却清晰明了。此时,时间顺序的作用是不复存在的。因此可以认为,当语句需要表达意思明确且不涉及先后顺序时不必使用时间顺序法。(当然,表达意思明确是首要的)

第二个层次,自然语言中有很多动词有“进行”“完成”等表示动作发生顺序的词,此时我们自然可以使用时间顺序来组织句子。例如“小李跑赢了小明”“先有鸡还是先到蛋”等,这里的时间顺序起到了重要的作用。我们可以得出结论,当句中动了表示顺序词时,使用时间顺序法是有必要的。

第三个层次,这里的时间顺序和前面有所不同,它强调的是说话的顺序。例如“我先走的”“然后他来的”等,这里的顺序是指话说的先后顺序。如果说话内容涉及动作,这个动作可以理解为“说完这句再说下一句”,那么使用时间顺序法也是合理的。综上,我们可以得到一个判断的准则,即当句中含有动作或有关行动的词语需要描述其发过程中先后顺序时,可以使用时间顺序法。

但是,请注意这个准则的模糊性,因为“需要描述其发过程中先后顺序”是一个模糊概念。对于同一句话,不同的人有不同的理解。比如前面的“先有鸡还是先到蛋”,从卵生还是胎生的顺序来看,显然应该使用时间顺序法来排序,但是从“蛋先被鸡孵化而后被孵化出小鸭”的角度看,时间顺序又似乎不合适。所以,对语言的理解存在主观性,对语言使用的规则也需要做出相应的调整才行。(不然的话,语文学什么?)

另外再补充一点个人意见,对于从句,如果在主句中使用了时间顺序,那么从句最好也使用同样的顺序,这样更加符合人们的说话习惯——你很难单独对一个从句使用别的顺序而不影响整个句子的语义。

利新科利新科优质答主

在普通话中,增加一个语素的义项主要采取改变语序的方法,即通过“定语+中心语”或“中心语+定语”这种结构形式上的变化来实现。如“学生干部”和“干部学生”两个合成词,“学生干部”的定语“学生”限制着“干部”的某种义项,指的是“由学生担任的干部”;“干部学生”则指“在学生中属于干部的人”。再如“人民生活”指“人民的生活方式及物质、精神生活的水准”,而“生活人民”则指“在某种方式下生活着的人民”。

对于某些能单独作定语的名词来说,它同另外一个名词结合时,如果放在前边就可以成为定语,如果放在后边就不再是定语而是一种补充说明了。如“历史”,它既能单独作定语,又能同别的名词相结合作定语,如“历史事实”、“历史的总结”。

但是,当它放在别的名词后边时,就不再是定语而是补充说明了(历史)。这种既作定语又作补语的结构是汉语语法中的一个特点,而区分定语和补语的关键,就是看前边的词语是否真正对后边的词语在意义上有修饰、限定作用。如“历史事实”同“事实历史”,“总结历史”和“历史的总结”在意义上都有本质的区别。

我来回答
请发表正能量的言论,文明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