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一儿童节如何过?
我今年的六一儿童节在法院度过的,我是法院法警,6月1日凌晨3点多,我们接到局里的命令,迅速出动2辆警车、4名法警赶到了某酒店,将正在举办“六一”酒会的新疆某律师事务所全部人员(共计5人),一并带回了法院,等待他们的将是严厉的制裁。
事情是这样的: 5月31日下午17时许,伊犁州奎屯市人民法院执行干警接到举报称,新疆某律师事务所律师孙某(女)等人于当日中午,在伊犁河大桥附近一酒庄内组织未成年人进行饮酒活动,并拍摄视频通过微博公众平台传播。经多方工作查明,该律所律师孙某某等人确实于5月31日12时30分许,在三十九团庄户酒厂内,组织两名未成年女孩和一名成年女子喝酒,并在酒后制作视频发在微博上进行了宣传。 该律所律师的行为不仅违法,而且严重损害了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情节严重,性质恶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62条之规定,涉嫌构成寻衅滋事罪,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同时,由于上述嫌疑人均为司法工作人员,依照《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寻衅滋事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之规定,属于“纠集他人寻衅滋事”,应当依法从重处罚。
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看到这条新闻,我真的觉得这些家伙罪有应得。他们不但自己触犯刑法,受到制裁,而且还辜负了党和人民对法律职业群体的信任与期望。作为政法干警,我们的节日应该是和人民群众一起度过,是走在打击犯罪、维护平安的道路上!而不是像这帮家伙一样,因为自己的违法违纪行为,把自己关进了监狱里,过一个难忘的“六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