几岁之前是儿童?
1989年,世界卫生组织(WHO)在第三次儿童问题世界首脑会议制定的《儿童生存、保护和发展世界目标》中给儿童下的定义为: “儿童是指18岁以下的任何人,不管其性别、种族、社会经济地位或健康状况如何。” 也就是说不论你几岁,只要没到十八就都是儿童。 但如果从法律角度上定义的话,一般指未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
根据我国刑法第27条第3款规定,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他的家长或者监护人加以管教,必要时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养。
所以,十四岁就成了法律上界定是否儿童的年龄线了。 当然对于儿童权利的保护不仅仅是通过立法来实现的,还有国际条约和我国加入的国际公约。
例如,《联合国儿童权利公约》于1989年在联大通过,自1990年6月25日起生效。中国于1992年2月27日签署该公约并承诺给予儿童最多程度的保护。该公约将"儿童"界定为“18岁以下的任何人”。